番禺法院2015年第三期委托需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5年第三期(2015年1月19日)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如下:
拍卖部分(共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1.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前锋村前锋南路26-28号内查封被执行人的混凝土生产线两条。2.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河村油咀坑“广州新绿环阻燃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内查封的资产设备一批。 |
1 |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五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碧桂园海帆轩三街1座502房;广州市南沙区富佳中街13号303房;广州市南沙区富佳中街7号1104房;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碧桂园倚荔轩倚荔街5号504房。 |
1 |
1.广州市南沙区优品街1号207房。2.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南沙碧桂园翠畔轩翠畔七街9号502房。 |
2 |
1.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康裕东8街2号4楼401房。2.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福德路341号1106房。 |
3 |
(土地类一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钟二村沙田街崇礼门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一间。 |
1 |
(普通资产类三项标的)
1.湘D59170号轻型自卸货车一辆。2.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市广路富豪山庄盛翠华庭3街3座202房及室内物品一批。3.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北路15号之4号内查封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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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4)穗番法民六初字第1029号案,对申请人于2014年10月10日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1 |
(2015)穗番法学民初字第4号案,对申请人于2013年11月1日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2 |
(物证文书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4)穗番法民一初字第1223号案,对涉诉《声明》中,声明人栏被继承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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