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5年第十二期需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5年第十二期(2015年4月21日)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如下:
拍卖部分(本期暂无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二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1.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东华花园33座2梯403房。2.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北环路363栋2栋1304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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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资产类五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汉溪路南国奥林匹克花园洛奥路2区1座201房;粤AB126R号小型汽车。 |
1 |
1.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环路156号1-5层内查封被执行人的资产设备一批。2.粤A211SZ号小型汽车一辆。 |
2 |
1.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屏山二村万利围105国道都那桥脚1号内查封被执行的资产设备一批。2,粤AG2Y47号小型汽车一辆。 |
3 |
(工程造价类一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蝶舞轩9街17D3F号房屋内由申请人负责施工工程的工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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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5)穗番法民六初字第256号案,对申请人于2015年2月3日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1 |
(物证文书鉴定类二项标的)
(2014)穗番法民三初字第1202号案,对申请人在涉诉检材《补充协议》中,加盖在修改和书写字体上的四枚指纹的真实性进行鉴定;以及“乙方”一栏上申请人的签名与手写期日期的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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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穗番法民三初字第685号案,对被申请人提供涉诉检材《内部合作协议》中,甲方、乙方签名是原件还是复印件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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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痕迹鉴定一项标的)
(2014)穗番法民四初字第68号案,对粤ZN107港汽车与粤AQ5592号大客车在2014年2月8日交通事故中的碰撞痕迹是否相符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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