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5年第十四期委托评估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选定中介机构摇珠现场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5-05-04 03:49:4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关于参加选定中介机构会议的公告
(2015)穗番法执字第202号案被执行人:
(2015)穗番法执字第1745号案被执行人:
(2015)穗番法执字第3891号案被执行人:
本院执行局移送委托评估的(2015)穗番法执字第202号、(2015)穗番法执字第1745号、(2015)穗番法执字第3891号案件,需对相关标的物进行评估。本院定于2015年5月5日上午11:00时,在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办公大楼副楼四层摇珠室进行公开摇珠,选定委托中介机构。因你们下落不明,参加摇珠见证会的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选定结果将番禺法院网内公示,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一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