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5年第二十四期需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5年第二十四期(2015年7月14日)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如下:
拍卖部分(本期暂无拍卖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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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广州市荔湾区逢源路151号之3164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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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类两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金沙湾花园金汇苑2座5梯201房;湖南省宁远县舜陵镇舜德花园被执行人名下的五层房屋一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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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长澳街60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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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资产类一项标的)
粤AF716P号小型汽车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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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类一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紫坭村“宝墨园南粤苑杨家涌水闸小桥道路改建工程”,增加工程的工程量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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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5)穗番法民六初字第168号案,对被申请人提交涉诉《出院记录》中诊断的六项疾病与本案交通事故是否具有关联性及对无关联性病情所对应的治疗费范围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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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穗番法石民初字第263号案,对申请人于2014年12月22日受伤的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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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文书鉴定类三项标的)
(2015)穗番法行初字第78号案,对涉诉检材《番禺区沙湾蚬涌村经济合作社股份组织章程》及落款为2003年10月27日的《蚬涌村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的制作形成时间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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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穗番法民二初字第1171号案,对本案涉诉的两份《送货单》上,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处的签名真实性进行鉴定。(2015)穗番法民二初字第1172号案,对本案涉诉的五份《送货单》上,收货单位及经手人处的签名真实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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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5)穗番法民三初字第56号案,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迎宾路锦绣香江花园山水华府7栋1301号房屋内天花漏水的原因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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