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5年第二十五期需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公示
发布时间:2015-07-20 01:51:59 来源: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5年第二十五期(2015年7月21日)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如下:
拍卖部分(共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1.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68号新光城市花园花影1街11号房屋及室内财物一批。2.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莲花山保税区莲花山港工业区港辉楼“豪廷酒家”内查封被执行人的财物一批。(本签联合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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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部分
(土地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4)穗番法执字第5609号案,对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十五间的价值进行评估。(本签联合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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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穗番法执字第330号案,对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142号之一等房产七间的价值进行评估。 |
2 |
(普通资产类一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官桥村工业区自编3号厂房内查封被执行人名下的设备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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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部分
(物证文书鉴定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5)穗番法楼民初字第238号案:1.对被申请人提交涉诉的《广东恒升电器实业2011年10月-2014年7月对帐单》上所盖“广东恒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印章的真实性进行鉴定。2.对涉诉《广东恒升电器实业2011年10月-2014年7月对帐单》与本案2014年4月15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清单》上“广东恒升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的印章是否同一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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