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5年第四十二期需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5年第四十二期(2015年12月28日)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如下:
拍卖部分(共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广州市海珠区永翠路8号306、2101、2102、2103、2104、2106号房屋;永翠路10号1103、1104号房屋;永翠路12号2101、2102号房屋。(本签标的物联合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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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1.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锦绣花园西区春满园6座1梯108房。2.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祈福新村21街C36-1F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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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资产类三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桥兴大道2号“广州市番禺区福临门大酒楼”内查封的设备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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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A366YV号、粤A763TY号小型汽车两辆。2.粤A682ZA号小型汽车一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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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审计类一项标)
(2015)穗番法民二初字第179号案,对原、被告合伙经营的水产养殖场盈亏及合伙财产可分配情况进行会计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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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5)穗番法民六初字第997号案,对申请人于2015年8月7日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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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穗番法民六初字第612号案,对被申请人于2015年6月6日交通事故受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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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物证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5)穗番法民一初字第1458号案,对被申请人所生儿子与申请人的亲子关系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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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证文书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5)穗番法民二初字第758号案,对被申请人提供涉诉的《保证合同》上,申请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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