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6年第十一期需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6年第十期(2016年5月9日)委托评估、拍卖、鉴定标的物如下:
拍卖部分(共六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广州市海珠区洪德路聚龙大街38号303、304号房屋两间。 |
1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华景新城华泰(3号)楼1梯704房。 |
2 |
1.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大北路石桥新村2幢304房。2.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中华大道乐怡苑1街15座1梯401房。 |
3 |
1.广州市白云区江景路15号104房。2.粤ACK297号小型汽车一辆。 |
4 |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三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168号17座4梯604房;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园丰大街2巷5号201、202房及2巷7号201房。 |
1 |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环岛西路121号6座505、506房。 |
2 |
1.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捷进西路水泥厂宿舍4幢10号房屋;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解放西路38号宝翠苑宝逸轩3梯601房。 |
3 |
(土地类一项标的)
对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被执行名下的房产八处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
1 |
(价格鉴证类两项标的)
(2015)穗番法民二初字第1230号案,对涉诉车辆(车架号SALGA2KF2DA120996)于2014年12月1日交通事故受损后的修复价格。 |
1 |
(2016)粤0113民初1520号案,对粤AWT538号小型汽车于2015年12月17日交通事故受损后的修复价格。 |
2 |
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5)穗番法少民初字第131号案,对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的视力是否正常、是否具备正常的劳动能力进行鉴定。 |
1 |
(物证文书鉴定类三项标的)
(2016)粤0113民初122号案,对被申请人提交涉诉落款时间为2014年2月18日的《劳动合同》、《证明》中,申请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1 |
(2016)粤0113民初132号案,对被申请人提交涉诉落款时间为2014年8月20日的《劳动合同》中,申请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2 |
(2015)穗番法学民初字第503号案,对被申请人提交涉诉《担保书》中,所盖申请人印章的真实性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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