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7年第三期委托评估通知相关当事人参加摇珠选定中介机构现场会议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4 02:22:07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关于参加选定中介机构会议的公告
(2016)粤0113执恢201号案被执行人:
(2016)粤0113执1311号案被执行人:
(2016)粤0113执2212号案被执行人:
(2016)粤0113执5317号案被执行人:
本院执行局移送委托评估的(2016)粤0113执恢201号、(2016)粤0113执1311号、(2016)粤0113执2212号、(2016)粤0113执5317号案件,需对相关标的物进行评估。本院定于2017年2月16日上午10时30分,在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四楼摇珠室进行公开摇珠,选定委托中介机构。因你们下落不明,参加摇珠见证会议的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通知书即视为送达。选定结果将番禺法院网内公示,本院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二○一七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