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7年第十四期需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7年第十四期(2017年6月8日)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如下: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五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1.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涌路12号203房。2.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398号广州雅居乐花园雅逸庭55幢703房。3.广州市番禺区富怡路罗家村段23号2栋1303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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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华成路3号2801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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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进港大道明珠花园祥兴楼4层B室、D室房屋两间。 |
3 |
(土地类三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龙路999号第12座房屋(厂房)一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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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新洲村碧桂园彩虹居7街12号房屋。2.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厦滘北路兴华街九巷16号房屋。 |
2 |
(普通资产类三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碧桂园绿茵苑1街1号房屋及室内空调11台。 |
1 |
1.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新城区兴业大道北铡清华坊2巷52号房屋及室内财物一批。2.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茶东村东盛路3号之三内查封的资产设备一批。 |
2 |
(工程造价类两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金山谷花园四期一标段南区1号楼、2号楼、11号12号楼及地下室施工工程争议部分(增加工程)的工程造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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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洛溪村北环路自编88号“广州渔人码头SOHO54社区”A-F座建筑改造工程中水电、弱电工程的工程造价。 |
2 |
(价格鉴证类四项标的)
1.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大山村林地街六号之八号房屋,根据已作出的鉴定报告中确定受损部分的修复费用。2.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道大山村林地街六号之十号房屋,根据已作出的鉴定报告中确定受损部分的修复费用。 |
1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桥兴大道399号物业于2011年10月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物业所投入的各项费用进行评估。 |
2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礼村26号建荣创意生态园A区后排4-7号楼首层房屋内装饰装修物的残值。 |
3 |
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6)粤0113民初8458号案,对被申请人在广州医学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总医院治疗枢椎齿状突骨折及环枢椎关节脱位的费用、治疗内在骨质增生及其他疾病的费用进行鉴定。 |
1 |
(2016)粤0113民初7851号案,对被申请人于2016年3月18日受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2 |
(物证痕迹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7)粤0113民初335号案,对涉诉检材《垫付款证明》中,申请人签名及所按指模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1 |
(医疗损害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6)粤0113民初6098号案,对被申请人的涉诉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与申请人遭受人身损害是否具有因果关系及造成损害的参与度大小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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