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19年第二十三期需摇珠选定中介机构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19年第二十三期(2019年9月29日)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如下: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东兴花苑DE栋103、204号房屋两间。 |
1 |
(普通资产类两项标的)
1.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捷顺路9号1栋1524、1525号房屋两间及地下室二层314号、-2319号车位两个;粤XSU655号小型汽车一辆。2.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市莲路傍江东村段36号之一B8号内查封被执行人的机器设备一台。 |
1 |
(工程造价类两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罗家村水口大街1巷3横1直6号宅基地上现有房屋在2012年12月31日及原有被拆房屋在2011年12月31日的工程造价。 |
1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莲花大道中20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番禺外国语学校”1-2号楼楼梯间平台涉诉工程的造价。 |
2 |
(价格鉴证类两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福涌民营工业区5街3号厂房内由申请人所投入的加固、扩建、装修工程的残值及将相关资产设施搬迁至指定地址的费用。 |
1 |
申请人名下湘CAA522号小型汽车于2019年4月7日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
2 |
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19)粤0113民初6024号案,对申请人涉诉伤情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1 |
(2019)粤0113民初8134号案,对申请人于2019年3月27日受伤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 |
2 |
(物证痕迹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9)粤0113民初8345号案,对被申请人名下的湘CAA522号小型汽车轮胎受损与本案2019年4月7日发生的交通事故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进行鉴定。 |
1 |
(医疗损害鉴定类两项标的)
(2019)粤0113民初8550号案,对被申请人涉诉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该医疗行为与胎儿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大小进行鉴定。并鉴定涉案胎儿在分娩后是否活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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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13民初9241号案,对被申请人涉诉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如有过错,该医疗行为与患者死亡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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