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20年第二十七期需摇珠选定中介机构委托评估标的物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25 06:49:33 来源: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0年第二十七期(2020年12月28日)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如下: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三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被执行人名下位于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樟木乡圩镇的自建房屋一间。 |
1 |
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沙头村鹤鸣大街1巷1横2号之一房屋。 |
2 |
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东省普宁市流沙芳草园水电局宿舍楼南幢中梯八层西套的房屋一间。 |
3 |
(普通资产类两项标的)
(2020)粤0113执9614号案,被执行人名下粤ADV021、粤ADV888、粤ADU827小型汽车三辆。 |
1 |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坑头村东线工业园被执行人公司内查封的音箱、模具一批。 |
2 |
(会计审计类一项标的)
(2020)粤0113民初13901号案,对被申请人承包经营“力美健星河湾会所”期间,该会所营业的盈亏状况、应收应付金额进行会计审计。 |
1 |
(本期暂无鉴定类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