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21年第八期需摇珠选定专业机构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公示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1年第八期(2021年4月8日)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如下: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万丰路18幢东梯703号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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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资产类一项标的)
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大龙村金龙路193号之四401房内查封被执行人的机械设备及办公用品一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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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类一项标的)
(2020)粤0113民初24370号案,广州市番禺区石基镇荔新大道33号“广州福金楼酒楼有限公司”内由申请人施工完成涉案装修工程的工程总价。 |
1 |
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八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2021)粤0113诉前鉴14号案,对申请人2020年4月21日交通事故所致的肢体伤残等级、事故损伤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涉案医疗费中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范围用药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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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粤0113民初22653号案,对被申请人2019年11月8日交通事故所致的伤残等级、事故对损伤参与度、涉案医疗费中非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范围用药进行鉴定。 |
2 |
(2020)粤0113民初21415号案,被申请人2019年12月24日交通事故受伤,对因交通事故导致的伤情医疗费用关联性及非医保用药费用进行鉴定。 |
3 |
1.(2021)粤0113民初4584号案,对申请人2020年6月22日交通事故所致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2.(2021)粤0113诉前鉴15号案,对申请人2020年5月7日交通事故所致的伤残等级进行鉴定。3.(2021)粤0113诉前鉴34号案,对涉案事故所致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进行鉴定。 |
4 |
1.(2021)粤0113诉前鉴17号案,对申请人2020年6月9日交通事故所致的伤残等级、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2.(2021)粤0113诉前鉴22号案,对申请人2020年10月7日交通事故所致的伤残等级与治疗期间的非医保用药医疗费进行鉴定。 |
5 |
(物证文书鉴定类一项标的)
(2020)粤0113民初12991号案,对涉诉检材《收据》上,申请人签名的真实性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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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鉴定类一项标的)
(2020)粤0113诉前鉴13号案,对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环岛西路29号13座701、705号房屋内东北方位主人房卫生间天花板与排水管交接部、墙体出现渗水漏水的原因进行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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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鉴定类一项标的)
(2019)粤0113民初923号案,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大北路364号地块上无证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测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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