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1年第二十期(2021年8月10日)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摇珠选定专业机构结果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1年第二十期(2021年8月10日)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摇珠选定专业机构结果如下:
评估部分
(房地产类四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代码 |
(2021)粤0113执108号案,对被执行人名下广州市番禺区钟村镇屏山二村屏山西路55号的房屋的市场价值评估。 |
1 |
正选:6深圳市同致诚土地房地产估价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备选:38广州市衡信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2021)粤0113民初7519号案,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87号1704房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
2 |
9广东腾业资产评估及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2021)粤0113执2589号案,对被执行人名下江西省萍乡市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西街37号车库行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 08月 3日)。 |
3 |
5广东嘉永房地产土地与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2021)粤0113执恢1011号案,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南华路168号12座54号车位(产权证号:粤(2016)广州市不动产权证明第0210250877号)进行市场价值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 08月4日) |
4 |
41广东信德资产评估与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普通资产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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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3民初7908号案,对1.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中华大道1108号昊龙花园13座1梯304房、2.粤AW903R小型汽车进行市场价值评估。 |
1 |
正选:8中联国际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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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粤0113执167号案,以2021年7月26日为基准日,对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石街冼村工业南一横路13号102的厂房内的设备1台进行价格评估。 |
2 |
15广州诚安信资产评估与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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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类五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代码 |
(2021)粤0113民初630号案,以2019年1月23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案涉火灾现场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街傍江西村招村岭南大街九巷5号之一房屋的修复费用进行鉴定评估。(本案当事人要求选定一家正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 |
1 |
正:2广东高迪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2021)粤0113诉前鉴38号案,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东路198号-200号商铺火灾受损恢复原状的费用进行评估。(本案当事人要求排除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2 |
1广州德高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2021)粤0113诉前鉴65号案,依据申请人提供的《火灾前店内物品储存明细表》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富华东路198号-200号商铺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评估。(本案当事人要求排除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3 |
3广州市华盟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1)粤0113民初7166号案,对位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南大道591号首层的湘当韵味(南村店)装修价值进行评估。 |
4 |
4广州市安衡价格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20)粤0113民初21162号案,以2020年9月2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涉案受损牌坊的维修加固费用及修复费用进行鉴定。 |
5 |
5广东证诚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六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 |
(2021)粤0113诉前鉴72号案,对申请人于2019年2月5日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肢体损伤进行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两家备选) |
1 |
正选:1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2021)粤0113诉前鉴64号案,对申请人于2020年5月25日因涉案事故造成的肢体损伤进行伤残等级及误工期、护理期、护理人数、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两家备选) |
2 |
正选: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2021)粤0113民初7896号案,对申请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肢体伤残等级进行鉴定(以《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为标准)及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后续治疗费用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一家备选)。 |
3 |
正选:4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 |
((2021)粤0113诉前鉴50号案,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对申请人于2020年7月28日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的肢体损伤进行伤残等级及后续治疗费、护理期、护理人数、营养费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一家备选) |
4 |
正选:5广东恒鑫司法鉴定所 |
(2021)粤0113诉前鉴84号案,对申请人因涉案事故所造成的肢体伤残等级(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等级为标准)及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一家备选) |
5 |
正选: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2021)粤0113诉前鉴71号案,对申请人于2020年8月3日因涉案事故所造成的肢体伤残等级(按人体损伤致残程度等级为标准)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一家备选) |
6 |
正选:4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 |
(医疗损害类鉴定一项)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 |
(2021)粤0113民初6230号案, 1、被申请人对申请人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2、若存在过错,该过错行为与损害后果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原因力大小进行鉴定;3、对申请人因医疗行为造成的伤残等级(按照人身损害的标准)、后续治疗的护理期、误工期、营养期等进行鉴定。 |
1 |
正选:4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