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法院2021年第二十三期委托评估、鉴定标的物摇珠选定专业机构结果
公 告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1年第二十三期(2021年9月9日)委托选定评估、鉴定机构摇珠结果如下:
评估部分
(普通资产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机构 |
(2021)粤0113执13750号案,对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989号厂房内的汽车一辆进行价值评估。 |
1 |
14广州华益资产评估与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
(工程造价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代码 |
(2021)粤0113民初10480号案,对于广州市番禺区河村商场路1号商务大楼B栋大楼的装饰装修和消防改造工程的造价进行评估(评估基准日以2020年4月1日为准)。 |
1 |
8广州市吉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鉴定部分
(法医临床鉴定类两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 |
(2021)粤0113民初12480号案,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对被申请人于2020年8月4日因涉案交通事故导致的肢体损伤.伤残等级进行重新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机构,一家备选,排除8号广东广大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
1 |
正选:4广东衡正司法鉴定所 |
(2021)粤0113诉前鉴92号案,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对申请人于2021年3月9日因涉案交通事故导致的肢体损伤进行伤残等级、后续治疗医疗费、后续治疗康复费、护理依赖程度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机构,两家备选) |
2 |
正选:2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 |
(法医病理鉴定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 |
(2021)粤0113民初11261号案,1、对被鉴定人于2020年12月31日因涉案交通事故导致的肢体损伤.伤残等级进行鉴定。2、对本案两次交通事故对被鉴定人受伤的参与度进行评估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机构,两家备选) |
1 |
正选:3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 |
(司法精神病鉴定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 |
(2021)粤0113诉前鉴117号案,参照《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对被申请人于2020年10月22日因涉案交通事故导致的精神损伤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摇一家正选机构,一家备选) |
1 |
正选:3暨南大学司法鉴定中心 |
(物证痕迹鉴定类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机构 |
(2021)粤0113民14533号案,就被申请人提供的《广州市歌德客运有限公司出租汽车合作经营合同(2016版)》及补充协议落款处乙方申请人的3处签名及指印是否申请人本人所签及按捺进行鉴定。 |
1 |
6广东明鉴文书司法鉴定所 |
(医疗损害类鉴定一项标的)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 |
(2021)粤0113诉前鉴114号案,就被申请人对涉诉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进行鉴定,若存在过错,该医疗行为与申请人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大小进行鉴定。(本案当事人要求在广东省范围内摇一家正选机构,两家备选) |
1 |
正选:8广东中一司法鉴定所 |
(产品质量类鉴定一项)
标的物名称 |
签号 |
中签单位 |
(2020)粤0113民初15484号案,1、对案涉油泥低温干化机是否符合技术协议中约定的“烘干内部防爆等级EXdIIBT4”防爆等级要求进行鉴定; |
1 |
2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