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谢经城与被执行人吴吕善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15 02:50:25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2)粤0113执恢60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谢经城。
被执行人:吴吕善。
申请执行人谢经城与被执行人吴吕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拍卖被执行人吴吕善名下房产。现被执行人吴吕善向本院申请唯一住房租金保障,并申请先行发放3万元(作为唯一住房租金的一部分)。经合议庭讨论,同意先行发放3万元给被执行人吴吕善。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四月八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