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执行人李昭荣、黄若意、广州储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昭物流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15 02:53:50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3810号
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被执行人李昭荣、黄若意、广州储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昭物流有限公司、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陈任:
(2023)粤0113执3810号
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被执行人:李昭荣、黄若意、广州储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昭物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与被执行人李昭荣、黄若意、广州储易智慧科技有限公司、长沙德昭物流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4月1日作出(2023)粤0113执3810号之一《通知》。依据上述《通知》,本案上缴执行费68950元,支付申请执行人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7213264.99元(含律师费201492元、公证费16187元),支付案外人深圳市简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拍卖辅助费50000元,支付案外人陈任预付的税费689725.01元,退付被执行人李昭荣租房费用288000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二日
联系人:黄杰波、叶锐光 联系电话:020-39122796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