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4)粤0113民初1019号原告杭州美森婕婕高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领依服装有限公司、褚坚围、何虹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16 03:17:44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1019号原告杭州美森婕婕高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领依服装有限公司、褚坚围、何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1019

广州领依服装有限公司、褚坚围、何虹:

本院受理的原告杭州美森婕婕高服饰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领依服装有限公司、褚坚围、何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3民初10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杭州美森婕婕高服饰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褚坚围、何虹的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十六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