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初9655号原告王燕军与被告广州市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房世纪(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16 04:19:59 来源:
原告王燕军与被告广州市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房世纪(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13民初9655号
中房世纪(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王燕军与被告广州市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房世纪(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13民初9655号民事判决书。本案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王燕军与被告广州市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日签订的案涉《广州番禺钟村“裕兴风尚”大厦物业租赁合同》;二、被告广州市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燕军返还租金126534元;三、被告广州市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王燕军支付逾期交楼违约金7101.09元;四、被告广州市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房世纪(广州)网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