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720号申请执行人李炳泉与被执行人陈志良租赁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2 08:45:59 来源: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执1720号
申请执行人李炳泉、被执行人陈志良:
申请执行人李炳泉与被执行人陈志良租赁合同纠纷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3月25日划拨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存款人民币1731.28元(包括执行费50元)。故本院需向申请执行人李炳泉发放案款1681.28元,支付至申请执行人指定区洁芳的账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