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36号关于被执行人许家亮罚金
发布时间:2024-04-22 09:30:33 来源:
(2024)粤0113执36号关于被执行人许家亮罚金一案
(2024)粤0113执36号
被害人、债权人及相关人:
关于被执行人许家亮罚金一案,被执行人许家亮已履行义务完毕,被执行人多缴292元,需退还给被执行人许家亮292元。
被害人、债权人及相关人如对上述案款发放有异议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逾期不提出,本院将按照上述方案发放执行款项。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经办法官:卢飘飘 联系电话:020-39122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