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113执7171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2 09:32:40 来源: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的公告
(2022)粤0113执7171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广州中铁诺德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佛山市拾派贸易有限公司、文影霞房屋租赁合同纠纷(2022)粤0113执7171号一案,拟向参与分配法院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发放案款40073.58元。为保护债权人权益,规范工作程序,落实人民法院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要求,现予公示。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天。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主张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审查处理。公示期满,本院将办理案款发放手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吴春燕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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