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初16158号广州一小时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悦淇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3 10:54:52 来源:
(2023)粤0113民初16158号广州一小时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州悦淇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
(2023)粤0113民初16158号
广州悦淇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一小时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悦淇科技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已于2024年3月11日作出一审判决:一、被告广州悦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广州一小时科技有限公司美术作品粤作登字-2015-F-00009395号“1小时手机服务连锁项目品牌LOGO”著作权的行为,并立即拆除全部侵权装潢;二、被告广州悦淇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广州一小时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4000元;三、驳回原告广州一小时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现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广州悦淇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源路7号101房(自主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UL6GQ6F)送达(2023)粤0113民初1615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大学城人民法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兴华路118号)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