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初15005号原告朱伟奇与被告邱才丁、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3 11:14:45 来源:
(2023)粤0113民初15005号原告朱伟奇与被告邱才丁、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3)粤0113民初15005号
邱才丁 (身份证号码:360722199802220072):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伟奇与被告邱才丁、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一、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维修费53234元;二、请求判令两被告向原告支付车辆损失评估费2429元;三、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1日9时30分在本院石楼法庭第一审判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黄山路123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