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5420号原告杜佳家与被告周佳敏、唐俊龙合伙协议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3 11:27:58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5420号原告杜佳家与被告周佳敏、唐俊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5420号
周佳敏、唐俊龙:
原告杜佳家与被告周佳敏、唐俊龙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合伙投资款78791元;2、本案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2日下午14:15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