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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民初5969号原告黄堡与被告广州爱力航体育有限公司、梁中广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3:21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5969号原告黄堡与被告广州爱力航体育有限公司、梁中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5969

广州爱力航体育有限公司、梁中广: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堡与被告广州爱力航体育有限公司、梁中广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依法判令被告一向原告退还服务费用人民币24216.6元;2.依法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迟延退款的损失238.62元(损失以未退还服务费24216.6元为基数,自2023611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基准为标准,暂计至2023919日为人民币238.62元,应计至实际退还全部款项之日止);3.依法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依法判决两名被告共同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613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石楼法庭第一审判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黄山路123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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