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4454号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黄嘉壕、黄芷晴、黄耀根、陈妹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3 16:45:1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445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被执行人黄嘉壕、黄芷晴、黄耀根、陈妹女、网拍机构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买受人尚亚飞:
案 号:(2023)粤0113执4454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
被执行人:黄嘉壕、黄芷晴、黄耀根、陈妹女。
关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与被执行人黄嘉壕、黄芷晴、黄耀根、陈妹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4年3月27日作出(2023)粤0113执4454号执行案款分配通知。依据上述案款分配通知,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本次受偿金额为540500.67元,退付网拍机构拍卖辅助费用21134元,买受人尚亚飞垫付税费133144.57元,拍卖余款1503684.5元由本院石楼法庭(2023)粤0113民初9691号案件冻结,暂不予发放。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刘洋 联系电话:020-3912256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