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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3民初20246号原告广州市云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李广璋、林健芳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3 17:05:09 来源:

2023)粤0113民初20246号原告广州市云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李广璋、林健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李广璋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云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李广璋、林健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及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提交的上诉状,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13民初20246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广州市云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682536元,并支付以5682536元货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四标准,从2022410日起计算至前述货款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利息。二、被告李广璋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广州市云控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60058元,由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和李广璋共同负担。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因不服本院2023)粤0113民初20246民事判决书,向本院提交上诉状,被告广州市锐霖电气机械有限公司上诉请求:将判决书第一项的逾期付款利息改判为按照一年期LPR计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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