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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异25号申请执行人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立国一案

发布时间:2024-04-24 11:32:51 来源:

2024)粤0113执异25申请执行人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立国一案

2024)粤0113执异25

王立国: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立国一案[2023)粤01135038号案,简称5038号案],广州欢聚传媒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撤销5038号案终本裁定书。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裁定书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撤销本院2023626日作出的(2023)粤01135038号执行裁定书。如当事人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复议申请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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