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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13民诉前调29780号朱立珍与黄仁鸿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4 11:56:29 来源:

2023)粤0113民诉前调29780号朱立珍与黄仁鸿民间借贷纠纷

2023)粤0113民诉前调29780

黄仁鸿: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立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朱立珍诉请本院判令:一、判令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9580000元;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73月至20182月期间按年4.35%20183月至实际还款日按年4.75%计算的借款利息(暂计至2023930日为2957425.83元);三、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613日上午9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本次公告和开庭审理的效力及于案件诉讼的全过程。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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