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7647号原告李明城诉被告许伟、付真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4 16:29:12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7647号原告李明城诉被告许伟、付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7647号
许伟、付真:
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明城诉被告许伟、付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原告李明城诉请本院判令:1、判令两被告归还原告本金186660元,并支付本金186660元按LPR四倍利率计算,自2022年3月21日至还清之日的利息,暂计至2023年9月20日为41463元;2、判令两被告承担原告维权支付的律师费15000元;3、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以上合计:243123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9:30在本院南村法庭(原大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