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3938号原告陈美兰与被告王建军、魏海平、王一霏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4-25 09:43:52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3938号原告陈美兰与被告王建军、魏海平、王一霏劳动争议一案
(2024)粤0113民初3938号
王建军:
(2024)粤0113民初3938号陈美兰与王建军、魏海平、王一霏劳动争议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开庭传票,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5月15日下午14时20分在本院二楼第二十五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