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5568号原告温州贝比儿童乐园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木马人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5 09:44:08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5568号原告温州贝比儿童乐园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木马人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5568号
广州市木马人游乐设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温州贝比儿童乐园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木马人游乐设备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返还授权费55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55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11月29日起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暂计算至2023年8月10日利息为1414.04元),以上共计56414.04元。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广告费22000元。3、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7月1日上午9:30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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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