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7796号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贤升五金交电商行与广东曼意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刘国周、陈胜捷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5 10:45:43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7796号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贤升五金交电商行与广东曼意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刘国周、陈胜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7796号
广东曼意户外运动有限公司、刘国周: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贤升五金交电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广州市番禺区洛浦贤升五金交电商行诉请本院判令:1、判决三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货款人民币55119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以55119元为本金,自2023年8月16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2、判决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9日上午10: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