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诉前调29985号原告朱艾艾诉被告邱政三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6 09:51:57 来源:
(2023)粤0113民诉前调29985号原告朱艾艾诉被告邱政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朱艾艾诉被告邱政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3)粤0113民诉前调29985号(原)
邱政三: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艾艾诉被告邱政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朱艾艾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借款本金500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18127.78元(以本金500000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为利率标准,从2020年11月27日暂计至2023年10月16日为218127.78元,实际以被告清偿之日为准),合计:718127.78元;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30在本院南村法庭(原大石法庭)第一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