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4531号肖家友申请执行陈镜辉劳务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6 15:05:19 来源:
(2024)粤0113执4531号肖家友申请执行陈镜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执4531号
陈镜辉:
申请执行人肖家友与被执行人陈镜辉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已以(2024)粤0113执4531号案立案执行。本院曾邮寄上述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给你,但邮件被退回,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述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