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2609号申请执行人陈立煊与被执行人陈水德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8 10:49:55 来源:
(2024)粤0113执2609号申请执行人陈立煊与被执行人陈水德抚养费纠纷一案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执2609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陈立煊。
被执行人:陈水德。
申请执行人陈立煊与被执行人陈水德抚养费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被执行人已将欠款全部清还给申请人,并已向本院交纳全案执行费 2855元,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款197000元将由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周洁纯代为领取。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本公示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公示完毕)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