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初17743号原告黄少游与被告邓越耀、曾煦凯、第三人广州星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
发布时间:2024-04-28 11:06:36 来源:
(2023)粤0113民初17743号原告黄少游与被告邓越耀、曾煦凯、第三人广州星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
(2023)粤0113民初17743号
邓越耀、曾煦凯、广州星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黄少游与被告邓越耀、曾煦凯、第三人广州星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追加被执行人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13民初1774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追加被告曾煦凯、邓越耀为(2022)粤0113执14090号案件的被执行人,被告曾煦凯在未足额缴纳出资499.9万元、被告邓越耀在未足额缴纳出资0.1万元的范围内对第三人广州星煦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所欠原告黄少游的债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100元,由被告曾煦凯、邓越耀共同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