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诉前调32850号原告安静诉被告广州市天天牛贸易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8 11:22:3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3民诉前调32850号(原)
广州市天天牛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安静诉被告广州市天天牛贸易有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安静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广州市天天牛贸易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原告安静美术作品著作权的行为;2、被告广州市天天牛贸易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安静经济损失以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100000元(含维权公证费等合理开支300元);3、被告广州市天天牛贸易有限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南村人民法庭第三审判庭(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1006号)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