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 法院公告 > 送达公告

(2024)粤0113民初7712号原告黄明杰诉被告谢浩杰民间借贷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29 09:56:53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13民初7712

谢浩杰:

本院受理的原告黄明杰诉被告谢浩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黄明杰诉请本院判令:1.请求被告支付所欠款项人民币11000元整。2.请求被告支付所欠款项额2022年及2023年利息总计2310元整人民币。3.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614日下午330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适用独任制普通程序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zdqz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Copyright 2014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All rights reserved.
番禺区人法院 邮箱: gzpyfy@gz.gov.cn
本网站所有信息,均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