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9571号广州市吉幸宝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吉之岛游艺有限公司、莫贞伟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30 09:21:23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9571号广州市吉幸宝动漫科技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吉之岛游艺有限公司、莫贞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9571号
莫贞伟: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吉幸宝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广州市吉幸宝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一、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向原告支付款项202600元及其利息(利息应以202600元为本金,自2023年7月13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标准计至款项清偿之日止);二、请求判令两被告连带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15000元;三、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26日上午11:00分在本院第十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