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民初3418号原告广州群欣软管有限公司诉被告寰球美尚(广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寰球联华(广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30 09:37:01 来源:
(2024)粤0113民初3418号原告广州群欣软管有限公司诉被告寰球美尚(广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寰球联华(广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民初3418号
寰球美尚(广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寰球联华(广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群欣软管有限公司诉被告寰球美尚(广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寰球联华(广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3民初34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广州群欣软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寰球美尚(广州)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寰球联华(广东)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的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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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