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诉前调26255号刘学文与钟启文、杨金秀劳动争议
发布时间:2024-04-30 09:47:44 来源:
(2023)粤0113民诉前调26255号刘学文与钟启文、杨金秀劳动争议
(2023)粤0113民诉前调26255号
钟启文、杨金秀:
本院受理的原告刘学文诉你劳动争议一案,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原告刘学文诉请本院判令:追一索一劳动报酬79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6月14日下午2时30分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本次公告和开庭审理的效力及于案件诉讼的全过程。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