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1540号申请执行人黎海杨与被执行人郭荣天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30 10:45:36 来源:
(2024)粤0113执1540号申请执行人黎海杨与被执行人郭荣天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4)粤0113执1540号
黎海杨、郭荣天:
关于申请执行人黎海杨与被执行人郭荣天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转入执行款1320元至法院账户,其中发放申请执行人981.62元,执行费50元。因本案已全部履行完毕,故被执行人多缴纳的执行款288.38元应退回至被执行人账户。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