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民初17481号原告汤锐聪与被告黄灿新买卖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4-30 10:48:17 来源:
(2023)粤0113民初17481号原告汤锐聪与被告黄灿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13民初17481号
黄灿新:
本院受理原告汤锐聪与被告黄灿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民事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13民初174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汤锐聪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1146.5元,由原告汤锐聪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