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13执异168号异议人张可欣与被执行人广州宝季实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楚增旺、彭宝洛、岳妹英追加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4-05-10 16:02:12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13执异168号
广州宝季实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楚增旺、岳妹英:
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可欣与被执行人广州宝季实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申请追加楚增旺、彭宝洛、岳妹英为案件被执行人。因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它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执行裁定书,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13执异168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一、追加楚增旺为(2023)粤0113执6468号案的被执行人,楚增旺于本裁定生效之日起对该案中广州宝季实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欠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驳回张可欣的其他请求。如不服本裁定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