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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4878号申请执行人刘佳馨与被执行人刘晓凌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1 10:04:56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4)粤01134878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

申请执行人:刘佳馨。

被执行人:刘晓凌。

申请执行人刘佳馨与被执行人刘晓凌抚养费纠纷一案,本案共执行到位7014元,上述执行款将退付给申请执行人的法定代理人张银芬。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本公示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日,即视为公示完毕)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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