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恢3071号申请执行人陈智勇与被执行人黄广宏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3 09:55:00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13执恢3071号
黄广宏: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智勇与被执行人黄广宏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扣划被执行人黄广宏的银行存款422817元并已作出(2023)粤0113执恢3071号《执行财产分配方案》,分配如下:一、债权人陈智勇本次受偿金额为139557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2024元;二、债权人孔庆远本次受偿金额为61147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830元;三、债权人刘耀斌本次受偿金额为22577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242元;四、债权人洪琳玲本次受偿金额为81214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1135元;五、债权人苏锡孟本次受偿金额为15026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127元;六、债权人宋炳丕本次受偿金额为97554元及该案件的执行费1384元。因被执行人黄广宏(黄广宏,男,1960年10月19日出生,汉族,住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德安新村十四巷12号301房,公民身份号码440126196010197512)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本院向被执行人黄广宏公告送达上述分配方案。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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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
联系人:黄杰波 电 话:020-39122796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