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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13执4693号广州市和泰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一案

发布时间:2024-05-14 15:45:26 来源:

2024)粤01134693号广州市和泰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一案

 

2024)粤01134693

广州市和泰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番禺区交通运输局与你行政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2023)粤7101行审6555-6558号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已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2024)粤01134693号立案执行,立案金额70000元。现因你(广州市和泰土石方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9XMAPC8T,住所地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131号白云商业中心四层D05H。法定代表人:徐雪林)已停业,法定代表人徐雪林下落不明,本院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向被执行人公告送达本系列案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此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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