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461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殷慧仪、张子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7 16:24:20 来源:
(2023)粤0113执4615号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殷慧仪、张子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2023)粤0113执461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被执行人殷慧仪、张子卫:
(2023)粤0113执461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
被执行人:殷慧仪、张子卫。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南支行与被执行人殷慧仪、张子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拍卖被执行人张子卫名下位于番禺区洛浦街南浦岛丽江花园德荫楼1座806的房产,得执行款1227776元,此款已经本院分配,现拟从此款中向广东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支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1227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何俊燊 联系电话:020-39122583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