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13执4361号申请执行人周素华与被执行人李凤赠与合同纠纷
发布时间:2024-05-17 16:26:24 来源:
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款发放公示
(2023)粤0113执4361号
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李凤、陈伟坚、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
案号:(2023)粤0113执4361号
申请执行人:周素华
被执行人:李凤
申请执行人周素华与被执行人李凤赠与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已拍卖被执行人名下房屋,所得款项退付被执行人李凤852803.62元、陈伟坚垫付税款35694.57元、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拍卖佣金11898元。
特此公示(公示期为三天,即2024年5月18日至2024年5月20日)。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电话:020-39122550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桥兴大道733号番禺区人民法院 执行局